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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系教师综合评价和量化考核办法

作者: 时间:2020-06-01 点击数:

 

医学系教师综合评价和量化考核办法

医学系[2020]1号

为加强学院的内涵建设,提高教师的教学科研水平,强化教师教学工作职责和质量意识,构建公平合理的教师教育教学考评体系和激励机制,为岗位聘任、评先评优、职称评聘、绩效工资发放等提供依据,充分发挥制度的激励和引导功能,做到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公平、公开、公正,按照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方案,现结合本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教师综合评价和量化考核办法。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系党总支书记、系主任、副主任、党总支支委、第一支部书记、第二支部书记、教研室主任、系秘书(含教学秘书、党务秘书、学生工作秘书等)、工会系分会主席、系团总支书记、院系督导员、教师代表组成医学系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小组。组长为系党总支书记、主任;副组长为副主任。

二、考核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坚持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课程思政、师德师风与工作业绩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注重实绩、贡献与重在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

考核期间承担教学任务(含实验实训教学)的本系教师(含实验员系列的教师)。

四、考核范围及评分细则

1.课程思政、师德师风方面(10分)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等讲话精神,落实完成课程思政任务,确保专业课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5分

(2)全面履行教师的岗位职责,恪守教师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严格遵守学院各项教学规范和制度。(5分)

(3)违反《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课堂教学管理规定》、散发不当言论经学院或系部查实的,或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实行“一票否决制”,该年度教学质量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2.教学任务(10分)

(1)严格执行系部安排的各项教学任务。不服从安排或其教学工作量不能满足学院文件规定工作量要求的,当年度扣2分。(5分)

(2)及时完成院系要求上报的各种评估、数据平台诊改等需要的数据及资料。因主观原因不按期上报数据及资料的每次扣2分。(5分)

3.教学活动(30分)

(1)按时参加系、专业带头人等安排的会议。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因公缺席(会前须请假)、因私特别原因请假不扣分,非特别原因不予准假。(6分)

(2)教研室活动。按时参加教研室集体备课、说课、听课、观摩、交流研讨等各项教研活动。(6分)

(3)调代课。因公调课(尽量合理安排教学与行政工作、参加会议的关系,尽量少调课),因私调课,调课后要及时补课。没履行调代课手续属于旷课,一次性扣完8分;没及时补课扣1分,没补课的每缺1节课,扣1分。(8分)

(4)听课、公开课或讲座。按学院随堂听课规定完成听课任务,每少听一次课扣1分,听课记录交系部存档,听课记录填写不完整规范每次扣1分。每学年须举行公开课或讲座一次,未举行的扣2分。(6分)

(5)实验实训工作

能按课程大纲、教学计划进行实验实训课教学,并积极参与专业实验实训管理及建设。(4分)

4.教学检查(20分)

(1)授课计划(5分)

各门课程均须在新学期的前两周提交授课计划,授课计划应编制合理,迟交的不得分;缺一门课授课计划扣1分;学期结束前仍未交或拒交者不得分,并在总分中扣3分。

(2)教案(5分)

各门课程均须在学期结束一周内提交完整教案。教案应规范、完整,并由系教学督导小组检查、评分。下学期开学后两周内仍未交或拒交者不得分,并在总分中扣3分。

(3)严格执行教学进度(5分)

教学进度应与教学计划一致,教学进度与教学计划检查实际相差一周的,扣1分。

(4)按时上课、下课(5分)

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无故旷课一次扣5分。

5.监考及阅卷评分(20分)

(1)考查课监考(10分)

积极承担考查课监考任务,按要求完成考查课监考任务;不认真履行监考任务每次扣2分,无故不服从安排每次扣5分。

(2)试卷命题(5分)

命题应规范,无差错,发生命题差错一次扣1分,命题差错导致试卷无法使用不得分,并在总分中扣2分,用同一试卷的所有授课教师均按此标准扣分。

(3)作业(实验实训报告)批改或阅卷及成绩评定(5分)

作业(实验实训报告)批改应及时、认真,作业(实验实训报告)上交拖延一周仍未批改的扣1分;阅卷未按系部相关规范要求,成绩评定未按课程教学大纲要求,未及时上传学生成绩的扣2分。

6.教科研及实践工作(10分)

满足下列一条即可认定教科研获得10分,超出部分可列入加分项。

(1)在正规出版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教学、科学研究论文1篇以上。

(2)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以上,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或参编出版符合高等职业教育工学结合要求的特色教材1部以上,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

(3)主持五类以上科研项目,或参与一类、二类、三类(前5)、四类(前3)科研项目,项目实施1年以上,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4)获市级以上科研奖励。

(5)主持三类以上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或参与一类、二类(前5)、三类(前3)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6)获三类以上教学成果奖,团队成员前3。

(7)指导学生获四类以上技能竞赛奖,且为第一指导老师。

(8)获校级以上教师能力竞赛三等奖以上团队成员。

(9)承担横向项目一项(前5)

(10)承担“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试辅导工作。

7.单列加分项

(1)专业建设(15分)

积极参与人才培养方案制(修)定,课程大纲、实验实训指导、资源库建设等,参与基层教学组织活动标准及示范建设者,参与专业建设,在考核时可根据情况酌情给分。

(2)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25分)

学习先进的高职教育教学理念,推广采用项目式教学、O2O教学、任务驱动式教学、案例教学、翻转课堂教学等教学手段,并充分利用信息化教学手段(职教云等),实施过程性评价,可根据实际进行的情况加1~5分;积极参与1+X证书培训或积极承担新开课程或面向社会招生人员的线上线下课教学任务加1~5分;参与院级精品课程、试题库、资源库、MOOC等建设加1~5分;参与省级精品课程、资源库等建设加1~5分;参与国家级精品课程、资源库等建设加5分。

(3)评估与诊断改进(10分)

参与系部人才培养质量评估及诊断与改进工作的调研、资料收集、分析研究、规范性文件的撰写、平台数据的填报、提出建设性或创新性意见等,每项可加2分。

(4)临时交办任务(10分)

按质按量及时完成系部临时交办任务(非职责范围内,临时由系领导交办任务,重点指专职教师),视事务难易程度及多少予以加分,可累积。

五、附则

医学系优秀教师评比、年度考核及教育教学考核参照此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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